国琏公,生于清光绪庚寅(1890年)年
1924年,中共武汉区委指派娄敏修、邓赤中等中共党员到沔阳组建党小组。同年,委派一批党员到农村,以合法形式开展平民教育运动,发动工农,为大革命的到来作准备。国琏公受其影响,于1927年初毅然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受党组织委派,在杨家洲、张家场、白庙、峰口等地利用平民夜校和平民小学传播革命思想。
1927年9月,中共沔阳县委在张家台成立沔北区区委,公担任该区区委委员,县赤卫队队员。大力发展党员,领导农民武装运动。
1930年,沔阳县第三区(张沟区)苏维埃政府在张家场成立。公担任第三区杨洲乡苏维埃政府合作社经济股长兼财经保管。同年7月,为击退“北极会”对沔阳苏区的进攻,公受上级指派,参加全县脱产武装和部分赤卫队编成的工农革命靖逆军,隶属县军委。利用大刀、长矛等土制武器战斗,打击地方土豪劣绅。
1930年11月至1931年10月,国民党军对洪湖苏区先后发动了三次“围剿”。公加入湘鄂赤色警卫大队第五大队,与国民党军队英勇奋战。
1931年10月,公在第三次反“围剿”战斗突围中,由于叛徒告密,被国民党三十四师陈彦逵的队伍逮捕。受尽严刑拷打,决不投降。农历十月十二日(
建国后被追认为“革命烈士”。
公所遗三子吉祥、珍祥、汉祥。吉祥、汉祥由公之叔父兆艾公收养,祖孙三人隐姓埋名,流落他乡。建国后回平台原籍。珍祥由长房国庆公扶养成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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