革命烈士培全公

培全公,字季斌,号平和,宗新公四子。一九O二年(光绪二十八年,壬寅)十二月出生于监利县周老嘴镇曾王村平家大湾。幼年入私塾断续读书十二年,后教蒙学。当时深孚教誉,诲人不倦。对困难子女减免学费。每逢新年,他掏钱买红纸写好对联,发给学生拿回去贴。家长送给他“节礼”,总是婉言谢却。无论读书还是教书时,一回到家,就赤脚卷裤下田劳动,人们都赞许地称他是“赤脚先生”。公在四弟兄中排行第四,年届二十二,分家自立,特笃孝心,竭尽悌道。每逢节日或外出归来,总要买些礼品敬奉父母:父母有病伴在床前敬汤喂药,日夜不离。兄长们有了困难,竭力襄助。视侄儿侄女胜如亲生,侄儿们读书不收钱,还供给书纸笔墨。

土地革命时,当地兴起了农协会、赤卫队等革命组织。培全公积极投入革命运动,满腔热情东奔西走,带头组织宣传队,四乡演讲,写标语,唱红歌,办列宁小学。一九二九年十月,监利县苏维埃政府在周老嘴办军政干部学校,培全公被选送到该校学习,毕业后留到苏维埃政府做文化宣传工作。斯时,父母患急症先后去世,公也未曾回家。约于一九三一年,公被提到贺龙领导的某团任宣传队长。从此,转战湘鄂川黔,至一九三五年,跟随贺龙长征,在过雪山时,因宣传组织群众,被落到队伍的后面,在追赶部队时,坠入白雪皑皑的万丈山崖不幸牺牲,时一九三六年二月,享年三十四岁。

培全公跟贺龙部队走后,遗下妻子和一幼女及遗腹子。因特大洪灾,妻子另谋生路,所留子女由其兄长培超公抚养成人。新中国建立后,由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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