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清]平翰
2025年09月09日
原文:『平康裕,北直河间人,万历间知济南府,有风采。庶事就理,先是地方宿直皆沿门编派。选场考试一切支给取之民间,皆苦之。康裕编为门摊,按房多寡收钱,以官以为厥用,不为民扰。又建文笔峰于大佛山。立太湖石于府痒泮池上。士民追思不忘,祀名宦。』
译文:“平康裕,是北直隶河间府人,万历年间担任济南府知府,为官有风度气节。各类事务都处理得井井有条。在此之前,地方上的值宿差役都是挨家挨户摊派,科举考场的考试等各项开支都向百姓征收,百姓对此都深感困苦。平康裕将这些(差役、开支)改为‘门摊’制度,按照房屋数量的多少收取钱财,用于官府的相关开支,不再侵扰百姓。他还在大佛山修建了文笔峰,在府学的泮池边立了太湖石。士人百姓都对他感念不忘,将他列入‘名宦祠’祭祀。”
原文:『大佛山,在历城县东南十里,旧志云一名佛慧山。上有文笔峰,中为开元寺,在昔名贤多读书其中。县志云,或曰即历山非也。山之西为罗家寺山,之阳为圈马场。又云大佛山顶万历初平太守康裕建塔,以助文明之气。』
译文:“大佛山,位于历城县东南十里处,旧方志说它又名佛慧山。山上有文笔峰,山中有开元寺,过去有很多知名贤士在寺中读书。县志记载,有人说(大佛山)就是历山,其实不是。大佛山的西边是罗家寺山,山南是圈马场。又记载说,万历初年,济南太守平康裕在大佛山山顶修建佛塔,希望借此增添地方的文明气象。”
原文:『丁酉 (1572 年 12 月 19 日:明神宗隆庆六年十一月十五日),升山东济南府知府平康裕为陕西副使,抚治西宁。』
译文:“丁酉日(1572 年 12 月 19 日,即明神宗隆庆六年十一月十五日),(朝廷)升任山东济南府知府平康裕为陕西副使,负责安抚治理西宁地区。”
《中兴别记》
甲子,和春、许乃钊自丹阳奔常州,贼蹑其后。何桂清骤闻警,大骇,堕手中茗器而不自觉,立欲弃城走。绅民固请留,不可。明日,率小队五百出东门,顶香遮留者塞途,然枪逐之,死一人,伤十三人,道开登舟,举帆去。知府平翰、武进县知县冯誉驹、阳湖县知县何庆征、游击张得禄等,皆相率走。常人聚议,推总捕通 判岳昌为府主,阳湖县典史孙锡珙为县主,率民登陴固守。时和春、许乃钊皆屯城外。自江南大营陷后,遍地溃兵,随在扰掠,苏、常一带,皆先贼而至,暴过于贼,民之怨愤者,甚曰:吾宁被贼。其北渡扬州者,不下两万余。李若珠截留九洑洲,溃将薛成良八千人。颇图自厚兵力,乃未几以索饷激乱。